資料不全怎么辦?
事項名稱 |
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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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臺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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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一)設立宗旨不違背《宗教事務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的規(guī)定;
(二)當?shù)匦沤坦裼薪?jīng)常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需要;
(三)有擬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四)有必要的資金,資金來源渠道合法;
(五)布局合理,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要求,不妨礙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chǎn)、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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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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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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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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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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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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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式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中區(qū)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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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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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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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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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14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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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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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00003280087R300014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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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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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00003280087R30001410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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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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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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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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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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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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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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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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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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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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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臺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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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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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臺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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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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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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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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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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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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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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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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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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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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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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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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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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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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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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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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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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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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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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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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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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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中區(qū)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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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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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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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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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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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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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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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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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
結(jié)果領取方式 |
窗口領取,結(jié)果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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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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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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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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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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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2017年8月26日修訂)第二十一條:“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由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提出審核意見,報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本部門。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內(nèi),對申請設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的,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對申請設立寺觀教堂的,提出審核意見,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內(nèi),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申請獲批準后,方可辦理該宗教活動場所的籌建事項?!?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宗教活動場所擴建、異地重建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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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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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申請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查看 | |
信教公民情況說明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人員基本情況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戶口簿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復印件 | 復印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 | 無 | 查看 |
身份證 已關(guān)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復印件 | 復印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 | 無 | 查看 |
宗教教職人員證書 | 申請人自備 | 復印件 | 復印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資金來源情況說明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可行性說明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核意見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和電子 | 必要 | 內(nèi)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縣級宗教部門初審意見。 | 無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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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臺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辦) | 鐘聲 | 宗教科 | 負責受理申請 | 無 |
辦結(jié)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臺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辦) | 鐘聲 | 宗教科 | 審核申報材料,報省局。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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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不全怎么辦? |
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補齊資料。 |
籌備成員中的相關(guān)要求? |
設立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籌備小組成員中不得有共產(chǎn)黨員。 |
對《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申請表》有何要求? |
按照表格內(nèi)容填寫完整,要有縣(區(qū))、市級宗教部門意見。 |
滿意度: 100.00% , 評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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