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是否有法律效應?
 
					| 事項名稱 | 發(fā)票領用 | 實施主體 |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 | ||
|---|---|---|---|---|---|
| 受理條件 | 
                                    納稅人在發(fā)票票種核定的范圍(發(fā)票的種類、領用數(shù)量、開票限額)內領用發(fā)票。								 | ||||
| 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 咨詢電話 | 0566-2126068 | 監(jiān)督電話 | 
                                    0566-2567907
								 | ||
| 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 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 辦理地點 | 
 | ||||
| 預約方式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東區(qū)稅務綜合窗口)                                                                                                                        								 | ||||
| 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
| 目錄清單名稱 | 發(fā)票領用 | 目錄子項名稱 | 無 | ||
| 事項名稱 | 發(fā)票領用 | 基本編碼 | 002030052000 | ||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事項編碼 | 
                                        11341800MB1508041F3002030052000
									 | ||
| 服務對象 | 法人 | 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00MB1508041F300203005200005
									 | ||
| 法定辦結時限 | 
                                        1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1個工作日 									 | ||
| 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辦)
																			 | ||
| 辦理形式 | 
                                        網上辦理,窗口辦理,自助端辦理,快遞申請
									 | 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 ||
| 網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咨詢,互聯(lián)網收件,互聯(lián)網預審,互聯(lián)網受理,互聯(lián)網辦理,互聯(lián)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
| 辦理地點 | 
 | ||||
| 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 ||||
| 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 所屬部門 |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 | 所屬區(qū)劃 | 池州市 | ||
| 實施主體 |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
| 委托部門 | 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
| 行使內容 | 無 | 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 ||
| 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 | 無 | 聯(lián)辦機構 | 
                                        											無
                                        									 | ||
| 是否有權限劃分 | 否 | 劃分標準 | 無 | ||
| 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 下沉辦理 | 否 | ||
| 通辦范圍 | 全市,全縣 | 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 ||
| 階段性辦理 | 否 | 辦理時間段 | 無 | ||
| 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 特別程序 | 
                                        											無
																			 | ||
| 是否支持預約 | 是 | 預約渠道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東區(qū)稅務綜合窗口)                                                                                                                                    									 | ||
| 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 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 ||
| 數(shù)量限制依據 | 
                                        無									 | ||||
| 是否支持代辦 | 否 | ||||
| 是否進駐大廳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 ||
| 結果名稱 | 
                                                                                                                                    空白發(fā)票
                                                                                    									 | 結果樣本 | |||
| 結果領取方式 | 
                                        窗口領取,結果快遞
									 | 辦理結果領取說明 | 
                                        無									 | ||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567907 | 咨詢方式 | 0566-2126068 | ||
| 年審年檢 | 無 | ||||
| 設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fā)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式樣制作的發(fā)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fā)票領購手續(xù)。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確認領購發(fā)票的種類、數(shù)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fā)給發(fā)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fā)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發(fā)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查驗。 | ||||
| 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
| 經辦人身份證件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提供證件真實詳細準確 | 無 | 查看 | 
| 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 | 領用稅控收款機發(fā)票 | 無 | 查看 | 
| 金稅盤(稅控盤)或報稅盤或稅務ukey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 | 領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增值稅紙質普通發(fā)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fā)票(通過網上領用可不攜帶相關設備) | 無 | 查看 |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5個工作日 |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 | 張劉憶 | 業(yè)務受理崗 | 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受理;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寫內容不完整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無 | 
| 辦結 | 0.5個工作日 |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 | 張劉憶 | 業(yè)務辦結崗 | 按照納稅人報送材料錄入數(shù)據。根據信息系統(tǒng)的提示信息,提醒納稅人更正糾錯。辦理結束后,在文書表單上加蓋印章,一份返還納稅人。將資料進行歸檔。不得將納稅人的辦理材料用于與政務服務無關的用途。 | 無 | 
| 問題 | 解答 | 
|---|---|
| 電子簽名是否有法律效應? | 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簡并發(fā)票領用次數(shù)后,對于納稅信用A級和B級的納稅人一次領用增值稅發(fā)票的數(shù)量是如何規(guī)定的?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fā)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第一條規(guī)定:“納稅信用A級的納稅人可一次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fā)票用量,納稅信用B級的納稅人可一次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fā)票用量。以上兩類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調整增值稅發(fā)票用量,手續(xù)齊全的,按照規(guī)定即時辦理?!? 第二條規(guī)定:“……。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p> | 
| 辦理實名信息驗證有什么好處? | 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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