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或其他原因,未辦理第二代殘疾人證,但能提供醫(yī)院診斷證明的職工能否申報?
事項名稱 |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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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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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上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yè)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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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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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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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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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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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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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式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中區(qū)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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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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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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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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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78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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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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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3341800752980187Y300078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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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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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3341800752980187Y3000788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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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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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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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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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上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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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場次數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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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形式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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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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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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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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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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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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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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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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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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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承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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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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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 |
上級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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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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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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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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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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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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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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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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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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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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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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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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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年度按比例安排 殘疾人就業(yè)審核認定工作的通告(3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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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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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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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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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地點(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qū)清風東路109號池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中區(qū)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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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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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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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限制依據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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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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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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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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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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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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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領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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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領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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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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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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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y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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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
1.《殘疾人就業(y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8號)第九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
2.《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第十二條 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機構應當配合保障金征收機關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yè)人數。未在規(guī)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yè)。
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后,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yè)人數,并及時提供給保障金征收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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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材料份數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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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申報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2份 | 紙質 | 必要 | 網上申報無須提供,窗口申報需提供 | 查看 | |
勞動合同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復印件 | 復印件1份 | 紙質 | 必要 | 承諾書的合同(期限)包含聯網認證年度。 殘疾職工的入職材料:勞動合同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證明 | 查看 | |
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 | 通過人社部門信息共享核實的無需提供。 | 查看 |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機構向殘疾人職工支付工資的憑證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和電子 | 非必要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機構向殘疾人職工支付工資的工資表和證明 1、殘疾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上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通過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系統(tǒng)校驗的,無需提供。 | 查看 | |
醫(yī)療保險繳費記錄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和電子 | 非必要 | 通過醫(yī)保部門信息共享核實的無需提供。 | 查看 | |
勞務派遣用工認定協(xié)議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 | 僅限勞務派遣用工的殘疾職工認定時填報。 | 查看 | |
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和電子 | 必要 | 必須要加蓋單位公章。網上申報不需要上傳。 | 查看 | |
勞務派遣協(xié)議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信用免交、信用后補 | 1、復印件清晰,與原件核對無異。 2、蓋有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的印章。 3、僅限勞務派遣用工的殘疾職工認定時填報。 | 查看 | |
用人單位上年度為殘疾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非必要,容缺后補 | 1、復印件清晰,與原件核對無異。 2、蓋有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的印章。 3、系統(tǒng)無法自動校驗殘疾人工資情況,且包含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后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需提供。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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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7個工作日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 徐春紅、陶懋 | 池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 | 根據受理標準,窗口人員受理通過,確定審查方式,打印帶二維碼的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應當加蓋實施機關專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內容:事項名稱、辦件編號、申請人及聯系電話、受理機構、受理人及聯系電話、受理材料清單(或加蓋注有“所有材料齊全”字樣的印章)、受理時間、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批準文書發(fā)放方式、辦理進程查詢方式、收費狀況等信息。對于事項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測繪、鑒定、專家評審等的,應在受理通知書上注明(包括所需時限),告知申請人。 受理不通過,打印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應提供事項名稱、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機構、受理人及聯系電話、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據等信息,并加蓋實施機關專用印章,送達申請人。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一次性補齊補正告知書,由申請人補正后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中的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應請申請人當場更正。對不能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的,應在5日內出具一次性書面告知書;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補齊補正通知書應提供辦件編號、受理時間、受理機構、受理人及聯系電話、承諾辦結時限、需補齊補正材料目錄以及每個材料所需的數量、性質(原件或復印件)、如何補正等信息。申請人補齊補正材料后再來辦理時,可直接調出補齊補正辦件繼續(xù)辦理。 網上辦理的,通過短信、移動終端等渠道告知申請人。 能夠當即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可直接出具批準證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書。依法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后上報的,受理通知書由下級行政機關出具。為了方便申請人,由下級行政機關代辦轉報并由上級機關出具受理通知書的,下級行政機關應出具材料接收清單,并在實施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代辦轉報,一般不超過5日。實施機關收到轉報材料后,應當即出具受理單。 | 無 |
審查 | 10個工作日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 徐春紅、陶懋 | 池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 | 審查方式主要包括:書面審查;實地核查;招標與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考試、考核;專家評審;技術審查;聽證;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集體審查;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審查方式。 實施機關應明確采取具體審查方式的依據和理由,細化權限邊界以及每個審查環(huán)節(jié)的前后置條件,避免功能雷同的重復審查。同時,應將總時限合理劃分到每個審查環(huán)節(jié)。量化審查工作細則,實施機關可結合實際制作能夠體現流程及職責的表單。審查方式應明確:適用情形、法定審查內容、審查評判依據、審查程序、審查期限、各級審查人責任、審查意見(結論)、收費等。還應明確注意事項及不當審查行為需要承擔的后果等。對于共同決定的,由牽頭的實施機關(或最終決定機關)負責組織協(xié)調,根據工作需要明確牽頭的實施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各自的職責、配合節(jié)點、材料流轉需滿足的具體要求、返回意見的要求和時限等。對于需要逐級審核的事項,各級審查人員應依據法定條件、程序和職責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是否批準的審查。依法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后報實施機關決定的事項,下級行政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審查并出具初步審查意見后及時上報。上報材料應包含全部申請材料和初步審查意見。實施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 | 無 |
辦結 | 3個工作日 | 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 徐春紅、陶懋 | 池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 | 負責及時準確無誤辦結。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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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或其他原因,未辦理第二代殘疾人證,但能提供醫(yī)院診斷證明的職工能否申報? |
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方可申報。 |
我市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申報日期? |
申報時間是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申報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至6月。 |
安置殘疾人就業(yè)已達到或超過規(guī)定比例的單位,是否需要辦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 |
用人單位已達到或超過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yè)比例,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所屬殘聯機構辦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yè)情況聯網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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