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以延長至六十周歲。
2.獻血者應當出示身份證明,并如實提供自身健康信息,及時告知所獻血液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3. 在本市獻血的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同等條件下,醫(yī)療機構應當保障其享有優(yōu)先用血權利。
4. 在本市捐獻全血、血小板五次以上或者造血干細胞一次以上的無償獻血者,其臨床用血終身免交國家規(guī)定的血液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臨床用血費用;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按照獻血者獻血類型及獻血量等量或者折合相應血量免交規(guī)定的費用。
符合免交臨床用血費用條件的,可以登錄安徽血液管理微信公眾號或在就診醫(yī)療機構進行直報,也可以攜帶相關用血憑證到市中心血站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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