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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567505966/201909-00004 組配分類: 部門決算情況
    發(fā)布機構: 中共池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標題: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文號:
    成文日期: 2019-09-26 發(fā)布日期: 2019-09-26
    廢止日期: 2024-09-26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發(fā)布時間:2019-09-26 16:19 來源:中共池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20199

     

     

     

     

      

     

    第一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zhí)行中央、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實施意見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guī)定,并督促落實;指導、協(xié)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xié)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各級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建議。

    3)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市人大、市政協(xié)、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九華山風景區(qū)、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等市級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協(xié)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以及市與縣(區(qū))的職責分工。

    4)審核縣(區(qū))黨政機關,人大、政協(xié)、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置;聯(lián)系中央和省直駐池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5)擬訂全市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事業(yè)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yè)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yè)單位的設置;指導協(xié)調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承擔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xié)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等市級派出機構和市直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調整的具體工作。

    7)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開展全市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承擔市本級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全市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的政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9)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負責市本級財政統(tǒng)一發(fā)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wǎng)上名稱工作。

    10)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訓和統(tǒng)計業(yè)務等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機關,無事業(yè)單位,與預算單位數(shù)保持一致。

    納入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序號

    單位名稱

    1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本級

     

    第二部分 原第二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原第三部分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309.98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09.98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1.39萬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jié)約,減少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303.3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7.37萬元,占98.02%;其他收入6萬元,占1.98%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308.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2萬元,占81.54%;項目支出56.9萬元,占18.4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03.98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03.9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2.39萬元,下降3.92%,主要原因厲行節(jié)約,減少支出。

    1.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7.37萬元,占本年收入的98.02%。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11.97萬元,下降3.87%。主要原因厲行節(jié)約,減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2.2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8.05%。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減少)7.54萬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jié)約,減少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2.2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55.76萬元,占84.6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18.86萬元,占6.2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94萬元,占1.96%;住房保障(類)支出21.66萬元,占7.17%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42.12萬元,支出決算為302.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82%。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標考核,財政年中追加人員經(jīng)費,支出相應增加;二是在職人員增加,人員經(jīng)費和公用經(jīng)費相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5.32萬元,占81.17%;項目支出56.9萬元,占18.83%。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年初預算為145.47萬元,支出決算為198.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2.37%,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標考核,財政年中追加人員經(jīng)費,支出相應增加;是在職人員增加;三是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導致相應的繳費基數(shù)提高。

    2.一般公共服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yè)務。年初預算為56.9萬元,支出決算數(shù)為5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年初預算為18.01萬元,支出決算為18.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72%。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增加;二是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導致相應的繳費基數(shù)提高。

    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行政單位醫(yī)療支出。年初預算為5.85萬元,支出決算為5.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54%。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增加;二是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導致相應的繳費基數(shù)提高。

    5.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21.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4.4%。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增加;二是在職人員工資水平提高導致相應的繳費基數(shù)提高。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5.32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215.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yī)療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jīng)費30.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jīng)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30.2萬元,比2017年增加4.77萬元,增長18.76%,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5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3.5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3.5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1231日,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無公務用車,無單價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原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度未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因此涉及0個項目,涉及資金0萬元,因此無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jīng)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jīng)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xiàn)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七、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經(jīng)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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