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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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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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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未告知施工班組、作業(yè)人員安全施工技術要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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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池交罰〔2024〕1000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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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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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未告知施工班組、作業(yè)人員安全施工技術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1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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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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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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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338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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