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te id="28y0s"></cite>
  • <center id="28y0s"><dd id="28y0s"></dd></center>
    <dfn id="28y0s"></dfn><center id="28y0s"></center>
  • <tbody id="28y0s"></tbody>
  • 索引號: 11341800003280562L/202209-00002 組配分類: 財政決算
    發(fā)布機構: 市法院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其他
    標題: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文號:
    成文日期: 發(fā)布日期: 2022-09-23
    廢止日期: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發(fā)布時間:2022-09-23 09:55 來源:市法院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2022年9月

     

     

     

     

     

    第一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jù)池州市委《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池辦秘(2002)61 號文件規(guī)定,

    市法院主要職責。

    (一)依法審判第一審、第二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依法審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

    (三)依法對基層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

    (四)執(zhí)行本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guī)由本院執(zhí)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及委托執(zhí)行案件。

    (五)依法受理賠償案件和決定國家賠償。

    (六)監(jiān)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七)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問題及疑難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對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yè)培訓;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xié)調市編制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

    (九)開展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需要對外委托、鑒定、檢驗、評估、審計、拍賣、變賣和指定破產清算人等工作。

    (十)領導全市人民法院的監(jiān)察工作。

    (十一)承辦其他應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院本級決算,無其他下屬單位決算。

     

     

    第二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3651.38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651.38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417.31萬元,增長12.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提租補貼的發(fā)放;二是人員工資正常增長;三是大案要案等復雜性案件增多,辦案成本增大。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3607.7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607.71萬元,占10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3625.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23萬元,占84%;項目支出568.46萬元,占16%;經(jīng)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651.38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651.3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17.31萬元,增長12.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提租補貼的發(fā)放;二是人員工資正常增長;三是大案要案等復雜性案件增多,辦案成本增大。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25.69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35.29萬元,增長13.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提租補貼的發(fā)放;二是人員工資正常增長;三是大案要案等復雜性案件增多,辦案成本增大。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25.6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類)支出3040.8萬元,占83.87%;教育(類)支出216.6萬元,占5.97%;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223.98萬元,占6.18%;衛(wèi)生健康(類)支出10.87萬元,占0.3%;住房保障(類)支出133.43萬元,占3.6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029.43萬元,支出決算為3625.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8%。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撥付2021年度一次性獎勵、提租補貼和法官績效工資等;二是追加撥付2021年度中央和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其中:基本支出3057.23萬元,占84%;項目支出568.46萬元,占16%。具體情況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891.12 萬元,支出決算為1560.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5%,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考核獎勵工資為預算追加事項

           2.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85.31萬元,支出決算為25.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0%,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嚴格經(jīng)費支出的項,節(jié)約經(jīng)費。 

           3.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機關服務(項)。年初預算為64.94萬元,支出決算為64.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法院厲行節(jié)約,嚴格相關經(jīng)費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年初預算為603.52萬元,支出決算為236.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9%,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執(zhí)行中調整了支出科目,將案件審判320 萬元調整為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案件執(zhí)行(項)。年初預算為52萬元,支出決算為53.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執(zhí)行案件增多,市法院加大執(zhí)行力度,案件執(zhí)行費用增多。 

          6.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38萬元,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銀行存款支付新建審判大樓部分施工費用。 

          7.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04萬元,支出決算為1082.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561%,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一、預算執(zhí)行中將案件審判和案件執(zhí)行等款項調整到本科目;二、追加撥付中央和省政法轉移資金預算等。 

          8.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6.6萬元,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調整。 

          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25萬元,支出決算為82.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617%,。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部門追加為離退休老同志發(fā)放的一次性獎勵等。 

          1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1.26萬元,支出決算為141.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3.48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自籌部分的聘用制書記員和聘用人員社保在其他法院支出科目支付。

          12.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年初預算為46.51 萬元,支出決算為10.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調劑,使用其他法院支出科目支付。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27萬元,支出決算為133.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正常公積金上調。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57.23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2440.0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jīng)費617.2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jīng)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21年度,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617.22萬元,比2020年增加276.77萬元,增長8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經(jīng)費支出急劇減少;二是2021年度案件量增大,大案要案增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度,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6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6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8.67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18.67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有車輛13輛,其中: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3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jù)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共1個項目,涉及資金450萬元,占項目預算總額的100%。

    組織對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1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共涉及資金450萬元。以上項目由我部門自行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看,從評價情況看,項目立項符合單位職責和相關管理規(guī)定,績效目標設定合理,各個項目較好完成了目標任務,產生了良好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有力保障單位審判、執(zhí)行任務的順利開展。

    組織對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開展了績效自評。評價結果顯示,評價結果為優(yōu)秀等級,單位目標基本實現(xiàn),社會滿意度較高,預算資金執(zhí)行率高,單位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按進度完成,達到預期目標。

    2.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1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jù)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8分。全年預算數(shù)為450萬元,執(zhí)行數(shù)為370萬元,完成預算的82%。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項目經(jīng)費有效的保障了我院的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二是有助于依法審理各類案件,保障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經(jīng)濟秩序,對單位履職、發(fā)揮審判職能的影響程度、優(yōu)化法治環(huán)境、維護司法公信力、對持續(xù)影響平安池州建設的影響程度作用很大。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項目資金支付進度相對不及時,存在一定滯后性;二是績效目標年初編制的時候科學性不高。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高項目資金使用進度;二是編制績效目標時向做得好的單位學習,確保更加精準可行。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2021年度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見“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jīng)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jīng)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yè)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等。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未全部執(zhí)行或未執(zhí)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jīng)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fā)生的支出。

        、經(jīng)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案件審判與執(zhí)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97超级碰碰碰久久久全部,中国av片永久免费,国产精品无码无需播放器,中文字幕精品一区二区2021
  • <cite id="28y0s"></cite>
  • <center id="28y0s"><dd id="28y0s"></dd></center>
    <dfn id="28y0s"></dfn><center id="28y0s"></center>
  • <tbody id="28y0s"></tbody>